2025 年 5 月 29 日,澳门行政会完成讨论《2025 年度现金分享计划》行政法规草案,新设 “需在 2024 年全年身处澳门至少 183 日” 的领取条件(永久性居民 1 万澳门元,非永久性居民 6000 澳门元),款项将于 7 月 15 日起陆续发放。三类人群(未满 22 岁且父母一方符合条件者、残疾金及残疾津贴受益人)可豁免在澳时间要求,此外 8 种情况(如居横琴工作 / 就读、大湾区内地城市工作等)视同身处澳门。居民即日起可通过 “一户通” 或官网查询资格,不符合者可在规定期限内提交证明文件声请。